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

Sony相機與Mobile01事件懶人包

因為有人試圖掩飾,所以我要特別大聲。

周一,十二月六日,我在推特上,看到 @klairelee 的一則推訊:「不要忽視鄉民的力量 http://tinyurl.com/29kst5m」,點入一看,原來是台灣著名的3C網站Mobile01有篇廣編稿,「深淺大不同,淺景深就是美! 不懂淺景深也能輕鬆拍出超有質感的照片,每張照片都很有Fu~」,促銷Sony的消費型相機Cyber-shot TX9 & WX5,結果被網友抓包,該文的部分照片,竟然以Canon 5D的高階相機拍攝,混充作Sony初階消費機的作品樣本



這篇文章引發眾多網友討論撻伐,認為Sony廠商與Mobile01涉嫌欺騙消費者,該討論串卻被Mobile01移往站務討論區,中止網友回應,原有的廣編稿也被移除。於是,我在推特與臉書轉發,分別註記「百感交集,大推一下」、「行銷,行銷,多少搞笑藉汝之名

後來,新聞網站NowNews率先報導,列為頭條新聞,標題為「Sony相機廣告美照竟用Canon拍 網友抓包PO出證據」。七日晚間,一則署名為「Ogilvy奧美」的帳號,在Mobile01發言表示

「我們是負責本次廣編特輯的奧美廣告,因為本公司在作業上對於此次攝影師提供之照片來源沒有把關好,而造成大家的誤解,以及Sony客戶的困擾,我們深感抱歉。謝謝各位網友的意見,我們已進行作業細節檢討,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狀況。」

多名網友將此文轉貼推特或臉書,但不乏質疑指出,「(引述)這篇討論串中最大的爭議是,如果該帳號真的是奧美發言,他們表示的此張照片為網路廣編照片這個說法被質疑。因為有人發現,在Pchome雜誌上面的照片,也是同一張。按照出版業的作業邏輯,這照片就是sony委託的廣告公司發出來的(所以網路和平面都共用),故,是誰做的,不需要爭辯即自明。」

我則銳推並感慨:「短短一兩百字的聲明稿,竟能寫得如此二二六六,文法拙劣,『沒把關好』?這是哪一國的中文?這真是我曾經敬服,曾經渴望,曾經孫大偉的奧美廣告嗎?」
在此同時,NowNews那篇報導竟然被移除,套句網友的評論,「屍骨無存」八日凌晨,Mobile01站長蔣大發表聲明,若網友因該篇文章而購買Sony這兩款相機,只要出具發票,該站願意原價買回。

此舉獲得部分網友讚賞,更多網友質疑站方意圖息事寧人,不肯面對廠商造假與箝制網友言論的問題,直至此時,事態仍在發展。推友Brecht、ivanusto等人認為,此事足堪網站經營者借鏡。

講完了,你是否也認為,網路行銷與廣告主的力量好強大、好可怕?

其實何止網站經營者,所有廣告公司或公關業者、張牙舞爪的廣告主、夜路走多的媒體人,都應以此為鑑,深自惕勵。

【後記】
十二月九日上午十時半,本文點閱破兩萬,記一下後續發展。(謝謝許多噗友與推友轉發,尤其酪梨壽司一噗,本文線上人數立即暴增為三百多人,讓我體會到老貓口中的「酪梨壽司效應」。)

其實,如果不是NowNews的報導被「河蟹」,我或許不會半夜起身,冒著吵醒黃太后的生命危險,寫此懶人包。

我不知道該則新聞人間蒸發的原因,但猜想,極可能是廣告公司施壓成功。我還在中時電子報時,三不五時會接到業務部的電話,表示某某客戶要求修改或刪除某則新聞,否則就要抽廣告,經常氣得我火大罵人。

照道理,廣告主下媒體預算,是換取媒體的曝光效果或活動效益,而不是作為箝制新聞自由、掩飾自家錯誤的工具。但這年頭,媒體勢弱,大家需錢孔急,於是都習慣這麼幹,久了,「刊登廣告是對媒體施恩,下了預算就不准說我壞話」竟然變成行規

久了,廣告與公關公司覺得方便極了,認為廣告預算在手,就算幹了蠢事,也不會有負面新聞;久了,像「Sony相機與Mobile01事件」這麼扯的事,自然就司空見慣了。

因此,我在推特及噗浪上,寫了一段私房感想:「這幾年台灣主流媒體如此弱,如此貪婪,壓新聞、買新聞變得如此容易,是不是連帶害得那些優秀的廣告人、公關人、行銷人也一起變懶、變笨了

「無敵國外患者,國恆亡。」政府與企業都一樣,沒有媒體的監督提醒,絕對更容易幹下蠢事,而且,一樁會比一樁大,一樁會比一樁致命。

所以,雖然我很討厭《蘋果日報》販賣血腥、肉慾,但在這件事上,我要為它用力鼓掌:


2 則留言:

  1. 如果媒體業者能堅持不讓廣告業主影響新聞
    廣告者也不會強加要求
    記得看過數字週刊曾經出現
    踢報文章最後一頁旁邊有被踢報者聲明稿
    當然那篇聲明稿角落上會註明「廣編稿」
    這種左手右手都賺錢的作法或許可以讓那些沒有肩膀的編輯部借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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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回到了被佔領的時代了??很多新聞都無聲無息的被徹掉...那跟大陸剪接影片的做法似乎有點類似了......(無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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